昨晚开车回家路上,忽闻不是很响的噗嗤一声,然后车就开始猛抖。我花了大概有十秒才反应过来,恐怕是车胎爆掉了。话说最近一直在考虑换车胎,但还没动手这车胎就先抛弃我了。还好这爆胎没多可怕,车也没失控啥的。AAA的会员也终于被派上了用场,叫了平板拖车把车拉回家,今天又叫了一次把车再拉到换胎的地方。我这个人比较懒,话说爆掉的胎大概是三年前换的,是雪胎,我懒到三年都没换,硬就一路雪胎开过来了,也活该最后爆掉-_-。所以这次换胎就想换个质量不错能应付得了冰雪天的 all season 的胎。网上查了一下,似乎普通 all season 其实不太能对付大冰雪,表现好的都很贵。打电话到轮胎店问,说明要求,被推荐了 Nokian WR G2。这 Nokian 和 Nokia 一样,都是芬兰牌子,话说芬兰人民起名字创意不足啊。这款轮胎的话,评价很好,绝对优质豪华轮胎,当然价格也是华丽丽的高。我思前想后了一阵,决定,好吧就这个吧,打滑过又爆过胎,弄个好点的轮胎图个安心吧。不过,140刀一枚还得搞四个,还是很肉痛啊。顺便还换了早就想换的好点的雨刷,又半被骗的做了昂贵的轮胎校直,银子就这样哗啦拉的往外流啊。轮胎换完后开车回家,第一次发现,轮胎真的可以改变开车的感觉耶。这次换胎后,很明显的感觉车子似乎变轻了,行进也都顺滑了不少,不过话说我那老雪胎被折磨了三年,随便换个新胎都会有不同吧。总之就是,又破财了。
Eggs Benedict
周末在一家小店吃早/午饭,看到菜单上有 Eggs Benedict,虽然俺当时搞不清楚这是什么东西,但还是点了个鸡肉的,结果就是超级好吃啊。其实之前我在食堂吃过一次这个东西,只是没记住名字,当然那次吃的并没有这么美味。Eggs Benedict 就是在半片烤 English muffin 上铺一层火腿或者培根,变种还可以铺鸡肉牛肉菠菜鱼虾之类,然后再铺一个水煮蛋,最后浇上 Hollandaise sauce。个人觉得这 Hollandaise sauce 是造成这家小店味道比我之前食堂吃的好吃狠多的主要原因,这种 sauce 算是法国菜,由黄油、柠檬汁和蛋黄组成,一般再加点盐和胡椒粉。Eggs Benedict 虽然有法国渊源,但却是主要流行在美国,名字也是源于某个传说中的纽约banker。总之哪,做的好的 Eggs Benedict 很好吃,我推荐。
我被自己雷了一下
在帮表弟看他的PS,就想找出自己当年写的来看看。我是一直记得我对自己的PS不是多么满意,也对gayfish同学的优秀一页PS记忆深刻,不过现在看看,也不是太太糟吧。但看到最后几行,还是被自己雷了一下子。我写道: I hope to advance the common goal I share with the university: to know nature better and aid humanity toward a better future. 这都是5年前的东西了吧。话说即便那时年少,我也没有那么高级的理想,要拯救全人类。反倒是最近一段时间我常说 I don’t really believe humanity,一定程度上我是真觉得人类只不过比其它动物更自我感觉良好一点,不见得更高级或者不同,所以也便无所谓人性。当然,不相信人性不表示我就不想拯救人类了,我们毕竟是社会动物,总还是要成群生活的。 话说,“雷”的这种用法是怎么发展出来的?
电影补记 7.20 – 8.30
继续补记电影。这一堆里最赞的自然就是 The Dark Knight 了。上映前就很多人期待,加上 Heath Ledger 的突然去世,更是备受瞩目,但我看预告总觉得似乎很无聊,话说上部受尽好评的 Batman Begins 我就没觉得太如何,觉得闷。但等到我窝在香港影院的一个角落里看完这部片子,不得不说,真是好,真是好啊。 简单总结这一堆: 好片推荐 (4/5及以上): The Dark Knight; Son of Rambow 挺好不错 (3.5/5): 一个好爸爸; Hell Boy II: The Golden Army; Wall E 及格还行 (3/5): 我的机械人女友; 21; Nim’s Island; The Spiderwick Chronicles 可以不看 (2.5/5及以下): The Mummy: Tomb of the Dragon Emperor 一个好爸爸 (2008) [3.5/5] 黑帮老大也可以是一个好爸爸,只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,从黑到白也不会那么容易。古天乐演的其实不错,不过他人长的太善良,似乎有点不够黑帮气质。电影有不少很动人的场景,比如改纹身,比如病床前牵着的母亲的手。Jul 20th, 2008… Continue reading 电影补记 7.20 – 8.30
欧洲四国游记(四)── 阿姆斯特丹
让我们坐上时光机,回到一年前,把功课补完-_- 其实那时候还有心劲儿写的时候,最想说的就是阿姆斯特丹,因为整趟欧洲行大概可以说阿姆斯特丹是我最喜欢的城市。我觉得这是个很有性格也很随性的城市,我很喜欢,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是最容易找厕所的城市-_-。在那里的两天三夜,算是不慌不忙的,但很多活动。住了一夜青年旅馆,见了caojing同学,和从哥本哈根享乐完的好友feng碰头,逛了红灯区,去了我非常喜欢的梵高博物馆,看了风车,坐了小船,跳了pub,抽了大麻,吃了space cake,啊。虽然这个城市可以在红灯大麻下很放纵很疯狂,但阳光下的水城也可以很安宁,这种对比让这个城市更有感觉。总之,这是个让我想再次造访的城市,所以,就把课补了吧! 上厕所呀超方便,莫要不好意思 这大博物馆没进去逛,就绕过它找了几张相,然后友好的荷兰人民就挥手捣乱,结果就是下一张我就搂着捣乱人的女人让他给我们照了相,哈哈。 青年旅馆,就住了一夜,都没和室友怎么见过面,小哥们都是一大早才吸足了大麻回来。 荷兰虽然不以美食闻名,但这个超腥的青鱼还是很好吃的哈。 夜晚的红灯区可以很色情 阳光下的运河边可以很宁静惬意 风车 大麻大麻!我不会抽烟,所以很费力才吸进去点,感觉到那么一点效果,后一天再试 space cake 却也是没什么效果,后悔没有再多尝试一些哈。不过就像一起抽大麻的一个荷兰人说的,抽这个需要掌握度,过火了窝在街头就不好玩了。话说,街角每早都有小青年窝着-_-。